紧盯农村集体“三资”,严查微腐败护航振兴路
湖南日报9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燕娟 通讯员 李红玉)“你的反映举报已查清楚,村支书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属实,且违反了议事规则。其侵占的资金已退回村账,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龙山县兴隆街道纪(工)委向信访举报人反馈,举报人满意地在信访答复单上签字。这是龙山县纪检监察机关今年查处的又一起基层微腐败案件。
今年以来,龙山县纪委监委把监督“放大镜”聚焦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监督清单统揽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建立微腐败问题线索台账,对每起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剖析问题症结,做到对症下药、分类处置。同时,充分发挥“室组地”协作联动作用,统筹办案力量,限时办结,以严查快处推动信访举报问题化解,解开群众心结。
鉴于农村集体“三资”是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县纪委监委选取“三资”规模较大、信访举报数量多的村开展提级监督。今年7月,由纪检监察和财政、审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提级监督组,进驻苗儿滩镇红光村,对该村脱贫攻坚以来的扶贫项目资产、村级工程项目、村级财务等逐一过筛,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经过一个月的蹲点检查,发现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16件,提级办理2件。
针对查处的微腐败典型案例,县纪委监委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向涉事单位党组织开出“处方”,直指“病根”,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源头防治。截至目前,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推动完善29项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村干部廉洁履职“22个不准”等规范性制度共5大类35小类。
作者:刘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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