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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湖南治超实施31条细则

观察者 发表于 2019-12-1 11:17:54| 字数 629|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邵阳都市网播报:
     湖南日报11月27日讯(记者 邓晶琎 通讯员 杨红伟)省交通运输厅今天在长沙举行新闻通气会发布消息称,自12月1日起实施《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31条实施细则有效预防和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顽瘴痼疾。


我省自2014年加强公路治超以来,超限超载行为大幅下降。今年前10月,全省高速公路月均超限超载率稳控在0.5%以下。但随着科技化、集团化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形势加剧,亟须通过立法来规范驾驶人、货物运输车辆的合法装载运输行为及规范治超执法行为。


《办法》主要从源头治理、路面治理、法律责任三大方面制定了实施细则,明确了地方政府治超工作的领导责任、车辆和货物源头单位的治超职责,强化了科技治超和信用治超的法律地位。


根据《办法》,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吊销该车辆的车辆营运证;货运车辆驾驶人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三十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肖文伟介绍,《办法》有3大首创:首次明确采用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采集的电子信息(含称重数据、视频、影像)作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证据;首次明确将货运源头单位出厂、场、站过磅称重数据接入县级及以上治超信息平台;首次明确鼓励引导货运车辆所有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超限阻断技术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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