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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公安以全警之力整治城区电动车顽瘴痼疾

清朗空间 发表于 2020-7-11 10:01:09| 字数 1,034|来自:中国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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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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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动现场

     邵阳新闻网7月9日讯(记者 晏彬彬 实习生 杨娴 通讯员 邓琢玲 刘恒斌)7月9日,邵阳市公安局召开城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前期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动员全市所有交通参与人,选择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选择符合国家新标准的车辆,依法登记上牌,佩戴好安全头盔安全行驶。

综合整治 公安为主力军先行动

目前,邵阳市城区电动自行车存量达到了5.4万台,其中95%以上属超标电动自行车。这些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乱停乱摆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安全隐患大,是城市交通秩序的主要乱源。据统计,2019年以来,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的68.5%,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加之,这些车辆未购置保险,在责任理赔时往往无力承担,从而引发较多社会矛盾,成为影响社会安宁稳定的一大顽瘴痼疾。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邵阳公安调配全警之力,联合相关部门于7月4日启动城区电动自行车百日综合整治,截至7月8日17时,共查处电动车闯红灯1379起,逆向行驶1427起,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1575起,收缴非法伞具388把,暂扣电动车354辆,劝导教育电动车驾驶人14379人次。

严管重罚 维护城区“限摩限电”成果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打一场整治城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人民战争。一是对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有违法所得的,由交通运输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是对无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以及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对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邵阳公安将全天时在城区“限摩限电”区域道路严厉打击超标电动自行车、非市区号牌摩托车、非市区号牌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行和停放(特种摩托车除外)等违法行为,全力推进城区电动车顽瘴痼疾整治专项斗争,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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